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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青代表:關于推廣使用“公務自行車”的建議

  近年來,城市的交通壓力愈來愈大,除新增機動車數(shù)量具大外,也因其他的交通出行方式少,而一直是民眾、媒體和政府職能部門關注的焦點。

  在眾多的機動車中,最吸引眼球和被媒體關注的是公務用車。長期以來公務車存在四大弊端:第一、公車私用的情況,公務車輛公務使用占13、干部和職工私事使用占13,司機個人使用占13的現(xiàn)象;第二、居高不下的購車支出,超編制、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,部門與部門之間、干部與干部之間在配備車輛方面的攀比現(xiàn)象;第三、公務用車的消費支出,加大財政支出;第四、公車油料報銷費用和維修、保養(yǎng)費用漏洞大、“貓膩”多、監(jiān)控難的現(xiàn)象。除此以外,機關還普遍出現(xiàn)了“車輛越多越不夠用”的怪現(xiàn)象。

  據初步調查,僅中部一省會城市110家市直預算單位就約有公務車6300多輛,其中小轎車5100余輛,面包車1100輛,大客車近200輛。前幾年,以政府采購形式采購的公務車金額都在1億元以上,平均每年更新公務車約300-500臺。每年尾氣排放就是一個驚人的數(shù)字。

  各地也進行過公車改革試點,具體辦法是:行政人員用車的交通費包干給個人使用,不再派車。逐月向個人發(fā)放交通補貼費。個人交通補貼費按干部級別、工作性質分級按月發(fā)放,超支自負,節(jié)余歸己。這種模式施行起來好處多多,且操作起來并不復雜,但由于這樣和那樣的原因未能大面積推廣。

  為了加快推進節(jié)能減排的進一步實施,今年2月,發(fā)改委會同財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了《十二五節(jié)能減排全民行動實施方案》。方案中表示,將加快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,全國政府機構公務用車按牌號尾數(shù)每周少開一天,開展公務自行車試點。機關工作人員每月少開一天車,倡導135出行方案,即1公里以內步行,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,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因此,建議:在全國推廣使用“公務自行車”,把“135”或者“三五一零”(3公里走路,五公里騎自行車,十公里坐車或者開車)具體化。

  一、在機關中(或附近),構建機關公共自行車服務站;建設的先后順序可依次是:市直機關、區(qū)直機關、一般行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等。

  二、發(fā)放機關公共自行車租車卡,此卡僅限于機關公務人員本人使用(有照片)。工本費10元,不收押金。并只能租借“公務自行車”,不能兼容租借“社會公共自行車”。

  三、“機關公務自行車”從外觀上,和現(xiàn)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車有較大區(qū)別。同時,可以配備一定比例的電動自行車。

  四、產業(yè)模式發(fā)展方面,可以設計為:公務人員所在機關有償使用,或免費使用,政府利用社會公共資源轉換等形式操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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