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代表、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對南方周末記者說,一般材料寄出去以后,回函的時間不好確定,有時候很快,有時候很慢。有的回函很詳細,也有的很簡短,說轉交給什么部門了。事情的具體處理效果就不清楚了,因為法律規(guī)定,代表不能跟蹤個案,如果沒有人給代表反饋,代表也不知道。
使用要慎重
經(jīng)過媒體的傳播,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全國人大代表的“特別信封”。葉青說,找他的上訪戶也越來越多,都是訴說冤屈,希望他幫助向上反映。
“但我不會立即就幫助他們,起碼的調研把關工作是要做的,不能光聽信一面之辭。”葉青的觀點是,使用“特別信封”要慎重。
北京的一位全國人大代表,有次使用“特別信封”,就讓自己“很被動”。這位不愿出現(xiàn)姓名的大學教授對南方周末記者說,自己出于對求助對象的信任,一般看過材料之后,覺得問題差不多屬實,而且對方也能提供一定的事實依據(jù),就會幫助。但有一次,曾有個年輕人以片面之詞博取她的同情心,稱自己曾經(jīng)為訴求的事情自殺過兩回。后來到法院打官司,她才發(fā)現(xiàn)這個人隱瞞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(jù)。
周洪宇也接到過很多求助。他給自己確定了使用“特別信封”的標準:看反映的情況是否具有普遍性、重要性、緊迫性。
他說,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反映的冤假錯案比較多,而諸如拆遷、技術發(fā)明不被重視之類的個案就比較少。他自己從事教育,收到的信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反映教育問題,但這一塊他使用“特別信封”也比較少。
“公共性”是遲夙生強調的一個原則。十屆全國人大期間,她看到一份艾滋病報告,其中提到通過賣淫嫖娼傳染艾滋病的越來越多。報告還提到,不少賓館放了安全套,但很多人不敢用不少地方警察查房時會清點安全套的數(shù)量,以此作為顧客是否有嫖娼行為的依據(jù)之一。
她通過“特別信封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,不能如此認定嫖娼行為。建議被轉給衛(wèi)生部和公安部辦理。之后,憑賓館房間內(nèi)安全套的減少數(shù)量認定賣淫嫖娼的做法被取消。
“人大代表還是應該為公共性問題多建言獻策!边t夙生說,身為律師,她沒有用過“特別信封”為自己代理的案件說話。
代表建言的渠道在增多
履職14年,遲夙生說還沒有哪年出現(xiàn)過信封不夠用的情形,因為不會什么事情都用。
葉青說,自己一年一般也就用一兩次,畢竟現(xiàn)在人大代表建言的渠道越來越多了。開會時也可以說,而他是民主黨派成員,還可以走統(tǒng)戰(zhàn)渠道獻言建策,有時候效果還超過使用“特別信封”。
在周洪宇代表的印象中,他在2011年還沒有使用過。因為他收到材料所反映的情況,在省里就能解決,不必寄到全國人大,所以就直接轉給省信訪辦了,一共大概有40封。
王元成現(xiàn)在是東方計算機學校校長。他原是一名打工仔,2003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時,曾使用過“特別信封”,后來用得相對少了現(xiàn)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聯(lián)系的渠道太多了,通過電子郵件、傳真,掛號信等都可以,不一定要用“特別信封”。
“特別信封”使用少的另一原因,是信封容量不夠大,只合適放幾張紙的建議,但群眾反映問題的材料一般都很厚,只能在“特別信封”外,再裝一個大信封,以掛號或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信訪局或者聯(lián)絡局。王元成建議,今后能將“特別信封”做大些。
“特別信封”使用率較低也一直存在。2005年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(lián)絡局副局長李伯鈞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,說2004年收到160多封信,中有100余件建議,另外60封則是反映個案。他認為這和代表建言的渠道越來越多有關系。
南方周末記者采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使用“特別信封”也呈現(xiàn)出一些職業(yè)特點,職業(yè)為學者、律師以及出身基層的人大代表,使用“特別信封”的次數(shù)遠遠超過職業(yè)為官員的人大代表。
南方周末記者聯(lián)系了中部某省的10名地廳級官員代表,結果顯示,過去4年他們沒有用過“特別信封”,因為有很多百姓反映的問題就是他們管治范圍內(nèi)的事情,他們自己能解決的就解決了。
這個省一個科研機構的副廳級干部,也是全國人大代表。這位學者代表坦言,本屆人大期間,她沒有使用過“特別信封”,上一屆使用過一次。她說,經(jīng)常有老百姓向她反映問題,她一般轉交給該省的人大常委會辦理。她認為,只要能解決老百姓的問題,各種渠道都可以使用,“特別信封”是一個不錯的渠道,但不是唯一的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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