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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驥才:“申遺”應改“審遺” 管文化要懂文化

  全國政協3月8日舉行主題為“深化文體改革,促進文化大發(fā)展大繁榮”的記者會,全國政協委員馮驥才在談及地方政府文化自覺性時表示,所謂的民族的價值觀一定不能有“錢”這個字,一個只為錢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,一個民族必須有精神。

  馮驥才表示,在提出文化大發(fā)展大繁榮之后,一些地方政府確實出現了文化“躍進”的形勢。

  全國政協委員馮驥才)各地方的積極回應我覺得是好的,我們需要這種回應,但是怎么做文化的事情,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(問題),因為文化,最終的文化的概念是應該積淀而成的。我覺得這里面應該反省的兩個問題:一是我覺得必須承認;還有一個政績觀的問題。你為誰建立政績,你是一個良性的政績觀還是一個不良性的政績觀?因為有的時候我們非常好的想法,非常好的說法,如果你落到不良的政績觀里面,它一定要變味。

  馮驥才說,文化遺產的申請就是一個不良政績驅動的例子。他認為申遺成功之后,最該做的是保護,而不是開發(fā),文化遺產與產業(yè)無關,

  我建議把申遺的這個“申”字上面加一個寶蓋變成“審遺”,我們審查一下,我們的遺產有多少到現在已經變味了,已經不再是遺產了,我們必須對我們的遺產負責認真,我們不能把粗制濫造的變味的東西留給我們后代。

  “管文化的人一定要懂文化”,這個觀點是馮驥才一直所強調的。在今年兩會的提案上,馮驥才建議有關部門在選取主管文化的干部時要有文化考核的制度。

  考核制度實際就是取舍的制度,你取什么樣的人,你取的懂文化的人,他不見得是專家,他懂文化,他懂文化的規(guī)律、懂文化的本質、懂文化的性質、懂文化的意義,他應該是有文化的,有文化的人不見得是學者,他有一定的修養(yǎng),有文化的理解力,他應該是熱愛文化的,不熱愛文化的人,主管文化的人,怎么能夠把文化的工作做好?

(責任編輯:徐超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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