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夏與內蒙古兩自治區(qū)的邊界,有86公里是以長城(中心線)為界的,這給長城的保護工作帶來很大困難。在調研時我們看到,寧夏青銅峽市與內蒙古阿拉善盟交界的北岔口長城,是一段保存非常完好的明長城,也是西北較為少見的石砌長城,具有很高的文物和旅游開發(fā)價值。但由于長城兩邊分屬兩省,無法統一開展保護工作。阿拉善盟批準的一處采石場,據長城不過百步之遙,釆石時的隆隆炮聲不斷將城墻上的石塊震落,有些地方甚至被完全震塌,寧夏方面文物逐步人員多次交涉無果。銀川市與阿拉善盟交界的賀蘭山三關口段長城也有類似情況,一些企業(yè)和個體釆石場,在內蒙一側長城腳下濫挖亂采,有些機械設備甚至就?吭陂L城上,嚴重影響長城安全和周圍景觀, 內蒙古有關部門鞭長莫及或疏于管理,而寧夏相關執(zhí)法人員又無法處理,致使類似情況有愈演愈烈之勢。
特別是寧夏靈武通往內蒙古鄂托克前旗的公路,從一段保存完好的長城中間破墻而過,令人心痛不已。在公路設計修筑階段,由于長城分屬兩省管理,雖然寧夏文物部門堅決不同意穿越長城這一方案,要求另行設計,但施工部門得到了內蒙古文物部門的批準,并造成既成事實——將公路修到長城腳下,最終致使寧夏方面被迫接受。類似還有一些涉及長城的工程建設,由于兩省區(qū)意見不一致,給長城保護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。
為此,我們建議:
1、進一步加強兩省交界地段的長城保護工作,在即將出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長城保護條例》中應對此作出明確規(guī)定。
2、省級行政區(qū)劃最好不要以長城為界。已經按長城劃界的地段,應按照就近、方便管理的原則,將長城保護管理權限(含保護范圍內建設施工項目的審批)劃歸一個省統一管理或由國家文物局直接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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